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咸新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72278571) | ||
| ||
| Для перевода текста тендера на нужный язык воспользуйтесь приложением: | ||
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72278571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11-05-2026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закупки Китая (КНР) CCGP |
||
西咸新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CSP-西咸新区-2026-00141(SXBH2026-ZCGK-006R)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计量器具检定):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计量器具检定 | 3(种)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包2(计量器具检定):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计量器具检定 | 3(种)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包3(计量器具检定):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计量器具检定 | 3(种)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包4(计量器具检定):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计量器具检定 | 3(种)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包5(计量器具检定):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5-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计量器具检定 | 2(种)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计量器具检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计量器具检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计量器具检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计量器具检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5(计量器具检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计量器具检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须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可在西咸新区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时段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合同包2(计量器具检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须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可在西咸新区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时段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合同包3(计量器具检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须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可在西咸新区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时段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合同包4(计量器具检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须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可在西咸新区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时段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合同包5(计量器具检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须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可在西咸新区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时段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至 2026年05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和《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