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697453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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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本级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69745337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07-01-2026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закупки Китая (КНР) CC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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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华侨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村团结路76号 | 3,032,874.00元 | 98.01 |
采购包1(马尾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州华侨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1.大类:粮油(面)、蔬菜、畜禽、生鲜、乳制品、调料干货、水果.2.其他未列明的食堂食材 | 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食品。食材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 | 合同签订后,每周一至周日上午 7:00前具体配送日期及时间以采购人下单时通知时间为准。 | 年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我公司响应文件,经验收合格后。 | 3,032,874.00 |
| 采购人代表: | 张图贞 |
| 评审专家: | 周洪清 、 冯钦 、 刘红 、 陈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388.83万元)作为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 .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马尾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3.81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备案编号:CGXM-2025-350105-00585[2025]00431。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5、中标日期:2026年01月07日(项目编号:[350105]FJGC[GK]2025001-1)。
6、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杨旻/0591-83393310)、负责人(黄丽婷、李水清、黄稀瑾、吴晓君/0591-83393301)。
7、中标人:福州华侨生鲜配送有限公司,中标下浮率为22.00%。中标报价仅作为换算下浮率的依据,所有配送单品均以基准价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合同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准,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8、本公告中“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采购包1(马尾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州华侨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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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1.大类:粮油(面)、蔬菜、畜禽、生鲜、乳制品、调料干货、水果.2.其他未列明的食堂食材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的安全卫生食品。食材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每周一至周日上午 7:00前具体配送日期及时间以采购人下单时通知时间为准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年 |
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需求 |
3,032,874.00 |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本级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魁岐协洲路6号
联系方式:0591- 8368677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话:0591-83393301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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