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常年境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5ZB1153/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25 15: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01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5-12-18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1096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 (1)提供日常境外法律咨询服务; (2)就(拟设立)的境外基金管理人及境外基金日常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3)应要求为境外/涉外投资项目方案、交易结构等事宜提供法律支持;
(4)应要求审查、修改或起草境外/涉外投资项目的相关合同及/或其他法律文件; (5)应要求开展与业务相关的宣教和培训工作;
(6)境外律师见证和律师核证服务; (7)其他由招标人提出的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适格民事主体(为境外合法注册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内地依法设立的代表机构(简称内地代表机构);或境外主体提供有效授权委托文件,可以授权内地机构(简称授权内地机构)投标)。
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内地代表机构需具有有效的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执业执照;
(2)授权内地机构需提供境外主体注册地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内地机构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授权委托文件;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十年达到以下业绩条件任一: (1)投标人为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资管机构提供5支外币基金设立法律服务;
(2)投标人为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资管机构提供5次境外少数股权投资法律服务或2次境外并购类投资法律服务。
注:①业绩经验以投标文件填写及合同(包括电子合同)或报价文件扫描件(包括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或其他书面证明文件(如邮件往来,体现邮件发送人信息、收件人信息、邮件正文涉及项目开展/推进的指示或分析意见)为准。
②如投标人为内地代表机构,以提供的内地代表机构和境外主体的业绩为准;如投标人为授权内地机构,以提供的境外主体业绩为准。
供应商其他要求: 注:①本项目中“境外”指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
②如内地代表机构中标,合同主体为内地代表机构;如授权内地机构中标,合同主体为境外主体。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近十年达到以下业绩条件任一:
(1)项目负责人为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资管机构提供3支外币基金设立法律服务;
(2)项目负责人为境内外私募基金或资管机构提供3次境外少数股权投资法律服务或1次境外并购类投资法律服务。
注:业绩经验以投标文件填写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