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灯场站建设(三期)及接入智能巡检系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672465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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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67246599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25-09-2025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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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5 14:47:26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灯场站建设(三期)及接入智能巡检系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9013,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近年来,机器视觉技术在近几年得到了跨越性发展,在升压站运维管理过程中,能够实现人员行为分析、环境状态分析及设备状态分析。通过远程智能巡视,采用高清摄像机与巡检机器人搭配进行联合巡视的方式,实现巡视点位全覆盖,替代运维人员现场巡视,已成为了趋势,截至2025年6月,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62座黑灯场站建设及智慧巡检系统投运工作,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黑灯场站建设规模,并将相关数据接入到建设平台上,实现新建场站与已经投运场站业务及功能衔接,数据统一分析管理。
为了提高风电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国华投资对风电场集中运维,将风电场的数据集中到一个区域的数据中心进行监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风电场现场人员的值班值守工作。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可帮助风电企业用户实现扁平化管理,更好地开展现场少人甚至无人值守,常驻现场人员逐步退出,提升员工幸福感,对国华投资所属风电场进行集中管控,对运维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等集中调配,同步开展数据分析,远程指导运行检修工作,降低风电场运维管理成本,借助数字化转型,提升经济效益。
建设目标:基于场景物联、物信融合的设计理念,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技术,丰富与完善风电场全面感知,场景智能物联能力,为国华投资风电安全高效、平稳运行提供智慧的“眼睛”,构建北京总部-区域集控中心-站端三级架构部署理念,为国华投资提供智能安防、设备智能巡检,人员与作业主动安全管控,辅助生产集中管理应用,为智慧运维提供技术保障,助力国华投资少人甚至无人值守、智能运检、人机联巡等管理目标更好地实现。基于原有集运系统开发北京总部智能巡检系统,将区域综合安防平台数据信息上送至总部集运系统,打通用户数据权限,完成安防及智能巡检系统的融合开发。完成下属6个分公司(江苏分公司、蒙东分公司、广西分公司、山西分公司、陕西分公司、辽宁分公司)综合安防平台的部署及部分功能的定制开发。完成19个场站巡检机器人、视频识别、智能巡检、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系统部署,保证新建场站与现有系统的衔接,同时完成29个场站平台服务器存储扩容工作。
2.1.2招标范围:截至2025年6月,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62座黑灯场站建设及智慧巡检系统投运工作,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黑灯场站建设规模,并将相关数据接入到建设平台上,实现新建场站与已经投运场站业务及功能衔接,数据统一分析管理,相关功能实现及数据展示要求由甲方提供。三期项目在总部生产集运系统扩容智能巡检模块,生物特征管理模块、应用协调模块;在辽宁、山西两家子分公司完成省级综合安防平台的开发部署,在江苏、广西、陕西、蒙东四家子分公司完成省级综合安防平台的扩容;在19个场站完成智能巡检、综合安防等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系统接入工作,保证新建场站与现有系统的衔接,同时完成29个场站平台服务器存储扩容工作。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完成国华投资总部集运系统模块和子分公司综合安防平台的部署及扩容工作,同时完成所有场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1.4到货地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
2.1.5质保要求:正式验收后,设备质保期限1年、配合期3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业务种类至少包括总体集成或系统集成之一。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 或者 系统集成开发服务 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项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或者系统集成开发服务 的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信息,需补充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由最终用户盖章的其他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中须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等信息,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最后一次缴费月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所在月前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2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10-17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董海龙
电 话:010-58151882
电子邮箱:20006818@cice.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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