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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3-00010
二 、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009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碧新能源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A804门
中标(成交)金额:737,100(元)
评审总得分:87.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009
服务类
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九片区(辉山街道孙家、大蔡、大望、四家子)
服务要求:负责承接试点项目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肥料生产企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能力相匹配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的设施设备、服务场地、技术力量以及其它能力;
3、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或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工作,业绩突出,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有较强的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自愿接受试点区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6、其他要求:
(1)需配备具有粪肥(堆肥)生产或农业技术推广经验的项目人员。需具备相关技能及操作能力、了解粪肥(堆肥)相关知识;
(2)需配备自有或租赁堆沤场地。
(3)配备满足采购需求的堆沤、翻抛、粉碎等设备,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
(4)满足采购需求的工艺和技术能力,确保粪污无害化。 (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产品生产、检测等环节的安全性;
(6)为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沈北新区当地畜禽粪便资源堆沤;
(7)按照履约规则做好粪肥(堆肥)供应、撒施作业,以及技术培训、质量保证、应急处置等售后服务;
(8)撒施作业标准:能够均匀的将粪肥(堆肥)撒施到田间,撒施深度适宜,避免烧苗并提供粪肥(堆肥)撒施轨迹及作业记录;
(9)供应商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运输、撒施环节无安全事故;
(10)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异味等需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11)对畜禽粪便等原料的运输符合环保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12)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4月10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
服务内容:沈北新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收集本区畜禽粪便并处理成粪肥(堆肥),并撒施到田间;
2、粪肥还田量及还田面积 九片区(辉山街道)8427亩,该片区粪肥(堆肥)施用量不低于2700吨。
试点区域、试点作物、粪肥种类及试点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后进行调整,还田面积和还田粪肥(堆肥)量不能减少。
3、粪肥(堆肥)质量要求
开展粪肥(堆肥)产品质量抽检,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抽样对粪肥(堆肥)出场前进行抽检,达标后方可下田。并开展不定期抽检,按粪肥(堆肥)标准进行检测,做到不达标的不下地、农民不接受的不下地。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保障粪肥质量、安全可施用。 粪肥(堆肥)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应符合以下技术规范。
(1)粪污资源处理符合"GBT36195-201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
(2)粪肥(堆肥)应符合"NYT3442-2019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要求。
(3)粪肥(堆肥)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执行DB21T3419-2021标准。 4、技术模式
本项目拟选择的技术模式为“粪污收集+集中处理+还田利用”。服务商通过对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到还田,提供全链条服务。
5、建立溯源台账
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指导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记录粪污入场量、粪肥(堆肥)出场量和粪肥(堆肥)还田量,还田实施对象确认粪肥(堆肥)还田面积和用量。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要对各环节台账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及质量。
6、粪肥(堆肥)还田和农机作业标准 (1)能够均匀的将粪肥(堆肥)撒施到还田区 (2)农机作业监测
要求有以下功能:有卫星定位、无线通讯技术和农机具状态检测传感技术,具有对农机作业过程、面积实施准确监测,并将所有数据记录在作业卡上,以备以后核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猛、刘洪涛、杜迎、于奎武、韩东(包组编号:009)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009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05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72号
联系方式:024-89623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联系方式:024-24505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新
电 话:024-2450507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009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碧新能源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