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H25-211100-06556
项目名称:盘锦市城管执法局用地现场测绘及国家卫片执法检查技术外包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15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盘锦市城管执法局用地现场测绘及国家卫片执法检查技术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与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5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89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用地现场测绘、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地籍变更调查等核实工作及2018-2024年度存量违法占用耕地违法用地的相关测绘、制图、套合分析等技术服务外包工作。
通过测绘、制图、套合分析等技术服务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统一标准全面完成全市2018-2024年存量违法用地及国家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中疑似新增建设用地的核查及举证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用地现场测绘项目:
依据《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违法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文件及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性质,需要针对采购方提供的自然资源疑似违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例行督察、巡视审计、日常巡查、信访举报等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行动以及临时突发案件工作中涉及的地块、图斑、宗地等,运用专业测绘设备,在盘锦市区域内进行实地测量。精确测定地块的边界坐标、面积等相关信息,生成符合国家规范的勘测定界图;
(二)卫片执法检查项目:
1、依据《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和2025年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要求,将采购方提供的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地籍变更调查等工作中涉及的图斑、宗地等矢量数据与遥感影像等数据叠加后,按照县区、乡镇(社区)等行政区进行划分,生成位置影像图,影像图需标注编号、乡镇、街道(社区)行政区名称等信息。
2、运用采购方提供的矢量数据与最新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审批信息、地籍变更调查等数据图层(采购方提供,需签订保密协议)叠加套合,制作套合图,套合图信息标注以采购方具体要求注准(如:地块位置、边界、图斑编号、地类、审批信息等相关信息)。
★四、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技术要求
1、外业数据采集(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等方式)。
2、内业数据处理、编辑、成图(制作符合要求的数字线划图DLG、DOM、DEM/DSM等)。
3、采用坐标系统:采用国家规定的统一坐标系统与高程基准,确保测绘数据的一致性与准确性。
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作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
《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地方关于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性质判定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
★六、人员配置要求
需要为项目拟派一位项目负责人,统筹总揽项目编制,对接招标人任务需求;为项目拟派项目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四人,团队成员应了解相关工作。确保测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热线支持:
提供服务电话,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八、项目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的数据格式包括纸质版图件和电子版,电子版格式需要符合要求(CAD/SHP/DWG格式),电子版成果需要刻录光盘方式进行交付。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各两份。
交付时间:投标单位应在完成每次测绘工作或者每次得到数据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采购方交付成果。
★九、采购定价
因采购方工作数据由上级部门下发,服务内容的数量及时效不能提前确定,投标方需按照三项工作单项价格进行报价;
用地现场测绘勘测定界图:5000元/宗
位置影像图:100元/个
套合图:500元/张
固定总价:总体价格不能高于321500元
★十、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项目采用统一比率报价,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公布的最高单项限价报出统一比率。0<比率≤100%,且该所报比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注:比率是指在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注:比率是指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最高单项限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的每项最高单价限价×比率进行结算。例如:单项的最高限价为100元,供应商比率报价为80%,那么此次按照单项的最高限价100元×80%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合同期满后,经采购方确认无误,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交付时间:投标单位应在完成每次测绘工作或者每次得到数据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采购方交付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0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7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2025年09月17日 08时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151号
联系方式:0427-2834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865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