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镇夜景灯光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66504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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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66504912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26-08-2025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закупки Китая (КНР) CC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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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81]FJGC[GK]2025003、南岭镇夜景灯光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南岭镇夜景灯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350181]FJGC[GK]2025003
项目名称:南岭镇夜景灯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4,336.13元
采购包1(南岭镇夜景灯光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4,336.1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04,336.13元
投标保证金: 14,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61910-路灯 | 南岭镇夜景灯光项目 | 1(批) | 否 | 为充分挖掘景区潜力,提升景区品质,打造“夜上南岭”文旅品牌,推动经济发展,计划对南岭镇镇区、登山步道、大姆山山顶、大姆山南坡面、莲花亭、揽胜亭等重要节点区域实施夜景灯光提升改造工程。 | 1,404,336.13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开工令后90日内交付。 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令后,中标人10日内进场施工,并提交相关活动材料送至采购人备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条件中【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材料。 注: 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该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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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26 至 2025-09-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9-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备案编号:CGXM-2025-350181-02953[2025]01629。
2、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张秀鸿、唐顺兰/0591-83393310)、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刘东宏、蔡丽萍/0591-83393301)。
名称: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南岭镇西溪村6号(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15880445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话:0591-833933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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