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连江电厂储煤场项目堆场封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664170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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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66417047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22-08-2025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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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2 08:29:21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电厂储煤场项目堆场封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7871,招标人为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福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福建罗源湾港储电一体化项目的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罗源湾港区,距连江县城32公里,距福州市85公里;项目由电厂、码头、电厂煤场三个项目组成。电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号机组于2021年12月13日投入商业运行,2号机组于2022年4月26日投入商业运行。
作为电厂配套煤场,储煤场工程与电厂机组同步投产。现有陆域面积12.18万m2,1座180.2m×130m封闭式钢结构煤棚,配套相应的工艺、水、电及生产辅助建筑物等,设计容量10万吨,年煤炭中转量约165万吨,剩余陆域场地为露天堆场。现有封闭式堆场规模及能力无法满足电厂运行需求,现需扩建1座160m×130m封闭式钢结构煤棚。
随着集团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化整合,整合成立港口公司,现码头工程由港口公司下属天津港务公司进行统一营运管理。专业化管理后,码头工程定位为服务腹地经济产业发展的公用性质泊位,装卸业务涉及煤炭、矿石、砂石料等。若利用其陆域长期堆存电煤,会影响其业务拓展。结合连江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意见(福建神华罗源湾电厂储煤场)中 “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禁止在钢煤棚外露天堆放、输送和转运煤炭” 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发挥闲置露天堆场的堆存能力及保供电厂用煤,需要安排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招标范围:本设计服务范围为福建公司连江电厂储煤场项目堆场封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在连江公司储煤场已投产180.2mx130m封闭式堆场(高度44.7m)的基础上,利用现有露天场地续建160mx130m封闭式堆场。扩建形成的封闭式堆场与已投产储煤场的煤炭装卸工艺系统兼容使用,对此进行勘察设计。
具体包括:
(1)电厂储煤场堆场封闭式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工作,并出具合格地勘报告;
(2)电厂储煤场堆场封闭式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封闭式堆场内的总平面布置、钢结构网架建筑方案、钢网架基础结构及附属设施等;电厂储煤场项目堆场封闭改造工程项目详细工程量、概预算编制,出具成果文件。编制成果需满足连江公司需求,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提资要求;
(3)电厂储煤场堆场封闭式改造工程确定施工单位后,根据中标施工单位提供的钢网架提资,完成储煤场堆场封闭式改造工程钢网架基础结构及附属设施施工图设计,出具成果文件;
(4)施工图设计阶段,复核确认中标施工单位提供的钢网架(包括山墙、钢结构网架、网架板及采光板等)设计图纸;
(5)协助招标方编制完成电厂储煤场项目堆场封闭改造工程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
(6)电厂储煤场项目堆场封闭改造工程开工后,完成施工图交底,并配合施工进度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7)施工完成后,出具合格的基础结构及附属设施竣工图。
总工期440天,预计为2025年9月10日-2026年11月30日,技术服务工作期限从本合同签订日期至电厂储煤场堆场封闭式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地勘报告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供;电厂储煤场堆场封闭式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详细工程量、概预算的成果文件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提供;基础施工图设计及附属设施部分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单位提资后20天内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期限从本合同签订日期至电厂储煤场堆场封闭式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在施工完成后20天内提供。服务地点:福建公司连江电厂储煤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场封闭工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煤场封闭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9-1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地 址:连江县下宫乡滨海新区华峰大道1号
邮 编:350512
联 系 人:丁艳杰
电 话:0591-26408823
电子邮箱:20028915@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1幢 3505室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庄佳翰
电 话:025-86728621
电子邮箱:20022312@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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