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采购2025年中央财政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防控药剂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663285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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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太湖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66328589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19-08-2025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закупки Китая (КНР) CC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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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太湖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太湖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采购2025年中央财政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防控药剂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25%乙基多杀菌素水分散粒剂、10%三氟苯嘧啶悬浮剂
数量:2520
单位: 袋或瓶
预算金额:5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乙基多杀菌素”1520袋(规格:120克/袋)、“三氟苯嘧啶”1000瓶(规格:160毫升/瓶)药剂用于防控二化螟、稻飞虱。
标项二
标的名称:30亿PIB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悬浮剂
数量:3000
单位: 瓶
预算金额:1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3000瓶(规格:100毫升/瓶)药剂用于防控稻纵卷叶螟。
标项三
标的名称:20%噻唑锌悬浮剂
数量:3260
单位: 瓶
预算金额:75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噻唑锌”3260瓶(规格:200克/瓶)药剂用于防控水稻细菌性病害
标项四
标的名称:63%增效酮梨(激健)水剂
数量:1250
单位: 瓶
预算金额:75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增效酮梨(激健)”1250瓶(规格:225毫升/瓶)在使用时与农药混用后对农药减量增效降残留具有显著效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乙基多杀菌素”、“三氟苯嘧啶”、“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噻唑锌”和“增效酮梨(激健)”等5种药剂属于省、市农业部门推荐防控药剂名单内,是目前大力推广的绿色防控产品。
2、经多地试验,“乙基多杀菌素”、“三氟苯嘧啶”、“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噻唑锌”等4种药剂对抗性二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和水稻细菌性病害的防治效果优于同类产品;“增效酮梨(激健)”在与农药混用后对农药减量增效降残留具有显著效果。
3、“乙基多杀菌素”、“三氟苯嘧啶”、“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噻唑锌”和“增效酮梨(激健)”等5种药剂目前均在专利保护期内,产品具有唯一性,一包“乙基多杀菌素”、“三氟苯嘧啶”悬浮剂由科迪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二包“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悬浮剂由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三包“噻唑锌”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四包“增效酮梨(激健)”为成都激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科迪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授权安徽省世纪起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我省唯一代理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授权安徽新锐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我省唯一代理商;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期非常关键,为了考虑药剂购买方便性、时效性,因此选择各生产厂商唯一授权单位进行药剂采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第一包:安徽省世纪起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包: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包:安徽新锐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包:成都激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第一包:合肥市政务区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A座517(含夹层)、A座518(含夹层)、A座519(含夹层);第二包: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第三包: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97号金域华府写字楼2-604室;第四包: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十路12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高坦路375号
联系电话:18009668138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太湖县财政局采管办
联系地址:太湖县龙山路 315 号
联系电话:0556-418552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李军
联系地址:太湖县经济开发区龙安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56-4180236、1875567759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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