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国投电力北岸经济开发区东乌垞A区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用海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5ZB0566/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6-04 17: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11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7-01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215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07月16日至 2026 年2月15日实施,服务期21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分析,出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绘制项目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等宗海图件;编制《项目“多测合一”不动产测绘成果报告》(海域不动产部分),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和配合办理海域使用不动产权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用海范围涉及的湿地类型,编制《一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最终批复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编制《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开展现状调查、环境监测等,满足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一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分析、增殖放流实施分析等需要;其他但不仅限于上述海域使用、环境影响评价、一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中需考虑和分析的专题并出具报告书或专章,确保满足整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通过专家评审和政府部门审批;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有
1)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2)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含海洋测绘;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和中国海域使用论证网(即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登记备案(须提供平台备案截图);
供应商业绩要求:
须同时具有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等的扫描件;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能源项目(含光伏或风电)的海域使用论证项目业绩,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项目完成证明材料(提供以下的一种或多种材料:批复文件、出让海域公示、不动产权证书)等的扫描件;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等有效证明文件);2)须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10月及以后的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缴费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