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咨询服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526584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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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52658442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01-04-2024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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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1 18:23:35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咨询服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246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目前已经委托编制完成可研报告。项目估算总投资567亿元,以哈密市淖毛湖矿区某煤矿资源为原料,采用煤制油技术,建设400万吨/年煤制油产能,主要包括煤液化、煤气化、油品合成、加氢稳定、油品加工、沥青成型、硫磺回收等装置,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规模及产品以终版可研报告为准。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相关内容。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的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
(2)对项目建设地的能源供应、能源消费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收集与项目节能评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资料,以使节能评估报告的输入具有可靠坚实的基础;招标人将协助投标人进行现场调研及资料的收集工作,并与投标人共享调研及资料收集成果;
(3)如果需要,参加与本项目可研和相关附属报告编制单位的交流及对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并参加本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及与本报告相关的各类会议(如:对接会、协调会、招标人审查会、专家评估会等),并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对评估会、审查会的评审意见进行回复,并根据评审意见对本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5)除涉及国家规定及商业机密外,投标人有义务支持招标人向项目其他相关方提供所需的信息;
(6)协助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并承办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负责相关会务工作;
(7)协助招标人及时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批复所需的信息、资料和报告,并在提交正式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后有义务进行必要的答疑和修改,成果并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的审查,直至取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批文为止。
2.1.3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后2个月后止。
2.1.4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获得审批通过且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50亿的煤化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通过能评批复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若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投资额,须提供其他能证明项目投资金额的文件扫描件,项目投资金额证明文件可以是立项审批文件或节能报告关键页或能评批复文件等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其中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相符。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已获审批的煤化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节能报告关键页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22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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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大厦A座906室
邮 编:
联 系 人:陈晓东
电 话:18097806996
电子邮箱:20019692@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公司A座十楼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苏绍坤
电 话:0991-6809133
电子邮箱:20042055@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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