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饭堂食材招标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50551700) | ||
| ||
| Для перевода текста тендера на нужный язык воспользуйтесь приложением: | ||
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50551700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24-01-2024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www.china-zbycg.com |
||
所属分类:
所在地区:
关 键 词: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饭堂食材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49.6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49.65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信息由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