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天河北路600号等十处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50550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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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50550919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23-01-2024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CC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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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101F(招标文件编号:GPCGD23C500FG101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天河北路600号等十处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益(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盛街2号金洲涌以南总部集聚区地块四保利思泰广场自编9-2#号楼(2栋)1203房之二(仅限办公用途)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86.0000000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味美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镇一三巷20号、201房301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80.0000000
供应商名称:广东润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38号之四首层之六层(部位:六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8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永益(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天河北路600号办公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饭堂食材一批,包括食用油、肉、禽、蛋、水产品、瓜果、牛奶、蔬菜、干货等 配送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办公区食堂 |
所供的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所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按时按质配送到指定地点 |
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材料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广州市味美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海景大厦办公区、员村税务所、车陂税务所、石牌税务所、天河南税务所、天园税务所、黄村税务所、龙洞税务所、凤凰税务所9个办公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饭堂食材一批,包括食用油、肉、禽、蛋、水产品、瓜果、牛奶、蔬菜、干货等 配送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8号海景大厦办公区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三横路2-4号员村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陂东路2号车陂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9号楼石牌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路23号天河南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东宏国际大厦天园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12号黄村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园一横路1号龙洞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F栋103房食堂 |
所供的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所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按时按质配送到指定地点 |
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自然历算,3个月为一个季度,包2负责单季度,到合同期最后一个季度只剩下两个月,包2负责2025年11月) |
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材料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 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3 | 广东润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海景大厦办公区、员村税务所、车陂税务所、石牌税务所、天河南税务所、天园税务所、黄村税务所、龙洞税务所、凤凰税务所9个办公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饭堂食材一批,包括食用油、肉、禽、蛋、水产品、瓜果、牛奶、蔬菜、干货等 配送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8号海景大厦办公区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三横路2-4号员村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陂东路2号车陂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1号9号楼石牌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路23号天河南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东宏国际大厦天园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12号黄村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园一横路1号龙洞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F栋103房食堂 |
所供的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所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按时按质配送到指定地点 |
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自然历算,3个月为一个季度,包3负责双季度,到合同期最后一个季度只剩下两个月,包3负责2025年12月) |
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材料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 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赟(采购人代表)、张智强(采购人代表)、刘芳、盘丽冰、朱珮珊(采购人代表)、杨丽、金海燕、何小英、郭坤(民主推荐为评委会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3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1: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