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二十三中学大庆市第二十三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49471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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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大庆市二十三中学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49471272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21-12-2023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закупки Китая (КНР) CC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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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MJR2023-0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第二十三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澄清一:
3.结果公告
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更改为:
3.结果公告
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澄清二:
2.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应当在正式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采购中心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
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中心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更改为:
2.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正式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
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二十三中学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绿园街道保健路
联系方式:李老师 0459-5865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泓名佳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创业新街14号科技创业园创新大厦913室
联系方式:孙工 13354599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459-586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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