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47431254) | ||
| ||
| Для перевода текста тендера на нужный язык воспользуйтесь приложением: | ||
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某单位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47431254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25-10-2023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закупки Китая (КНР) CCGP |
||
项目概况 某单位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1299号福安·西城国际1号商业楼4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JFGB-G1002
项目名称:某单位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90178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JFGB-G1002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州昭苏县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心理行为训练场建设(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2024年08月01日前完成。
4.项目控制价:699017.82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派的建造师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六)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资料。
(八)提供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提交审计资料报告的同时须提供可查真伪的防伪码)。
(九)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书;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供应商在准备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料时,上述内容必须有相关资料或承诺。2、某单位保留对投标供应商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投标供应商须全面配合某单位的实地考察。经考察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某单位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01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二)申领地点: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1299号福安•西城国际1号商业楼413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至今三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文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之日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
注:除有防伪码可查询的证件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以备查询,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5日16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时00分
(三)投标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原国际B座四楼)。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二)开标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原国际B座四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琳
电话:18699935081
邮箱:617877221@qq.com
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413、414 室)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8月01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派的建造师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六)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资料。(八)提供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提交审计资料报告的同时须提供可查真伪的防伪码)。(九)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书;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1、供应商在准备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料时,上述内容必须有相关资料或承诺。2、某单位保留对投标供应商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投标供应商须全面配合某单位的实地考察。经考察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某单位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1299号福安·西城国际1号商业楼413室)
方式:来人领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原国际B座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413、414 室)
联系方式:王琳 18699935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琳
电 话: 18699935081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