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469006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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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46900647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09-10-2023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CC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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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X-2023-073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2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预金额:284万元;其中:一标段70万元;二标段140万元;三标段55万元;四标段 19万元。
3.最高限价:284万元;其中:一标段70万元;二标段140万元;三标段55万元;四标段 19万元。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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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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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蔬菜类 |
1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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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畜禽、水产、冻品类 |
1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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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干货、调料、米面粮油、禽蛋、水果、副食品类 |
1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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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乳制品类 |
1 |
批 |
注: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交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176号,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投商品在国内流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标段划分:
①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一、二、三、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单位被推荐为两个标段及以上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顺序(即为评审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人对应所投标段自行填写内容,一个投标人投多个标段时,需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3: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方式:(1)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类似法定凭证。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提供财务报表的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无(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1.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
1.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
1.6.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176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871-64159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方式:吴艳萍 18213852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艳萍
电 话: 1821385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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