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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设计(装配式)招标公告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4640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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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南京理工大学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46408983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25-09-2023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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Регистрация

项目概况 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设计(装配式)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6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JN230325-01FG

项目名称: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设计(装配式)

预算金额: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建设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总建筑面积为52798.66㎡,其中军事智能楼建筑面积为36555.46㎡(其中地上20555.46㎡,地下16000㎡),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建筑面积为16243.20㎡(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地下部分为军事智能楼的地下室,为同一地块其地下室联通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8.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投标人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方式: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16 09:1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江宁分中心)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设计(装配式)招标公告

编号: AJN230325-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理工大学建设项目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23]1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1065.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106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装配式)

        2.2 工程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汤山分部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建设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总建筑面积为52798.66㎡,其中军事智能楼建筑面积为36555.46㎡(其中地上20555.46㎡,地下16000㎡),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建筑面积为16243.20㎡(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地下部分为军事智能楼的地下室,为同一地块其地下室联通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1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661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为完成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智能化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等。设计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节能、亮化工程、管线综合、道路、景观、海绵城市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所有配套专业深化设计(含BIM设计),同时还包括完成上述设计内容所有配套咨询服务等。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16 09:1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造价、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51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9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4分)
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得分最多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造价、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5分)
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2.5亿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得分最多5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造价、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满分5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 设计理念与总平规划布局: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交通流线、停车布局、竖向设计合理可行。(优:6分;良:5.5分;中:5.0分;差:4.5分;无:0分)(不超过3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2) 建筑平面功能设计和设施设置:功能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便于管理,所有设备用房需布置合理,满足使用要求。(优:6分;良:5.5分;中:5.0分;差:4.5分;无:0分)(不超过3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3) 建筑造型: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优:6分;良:5.5分;中:5.0分;差:4.5分;无:0分)(不超过2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4) 景观及场地设计:景观方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包含总体构思设计,重要节点设计,植物与材料选择等。(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不超过2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5) 绿色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6)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投资估算是否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是否齐全。(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采取的对策是否合理有效。(优:5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0分)(不超过2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2) 实验工艺设计:实验工艺流程合理,符合相关工艺设计规范的要求,符合实验需求,就各类实验室提出针对性建议。(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3)装配式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符合装配式建筑设计原则,结构设计符合装配式建筑结构规范要求,构件连接和构造设计经济合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4) 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阐述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5) 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阐述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涵盖BIM设计)。(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6) 服务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人员驻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实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9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2 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人。(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8分)
6.4.4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8园林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6.5.1企业奖项(满分2分)
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个,获得市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5分/个,此项限评两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须设计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5)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7)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8)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3月-2023年8月)投标人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组成员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组成员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项目组成员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人员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9月25日14时35分到 2023年10月8日14时3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投标人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燕楠

联  系  人:宋苏金

        电       话:025-84303870

电       话:15251875845

        传       真:

传       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理工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联系方式:燕楠025-8430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联系方式:宋苏金15251875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苏金

电 话:  1525187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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