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存储交换机”分项采购邀请公告 (примерный перевод: Банк Китая, "Банк села Фуллертона новый центр обработки данных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а банка "проект" переключатель памяти "приглашение подпункт закупок объявление)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Тендер #22326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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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рана: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другие тендеры и закупки Китай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Организатор тендера: BANK OF CHINA(BOC) Номер конкурса: 2232631 Дата публикации: 13-10-2017 Источник тендера: BANK OF CHINA(B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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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存储交换机”分项 进行采购。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参加采购工作。
一、项目编号:BOC-IT-2017166-16
二、项目名称:“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存储交换机”分项
三、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实施地点 |
---|---|---|---|
1 |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存储交换机”分项 | 指定地点 |
注: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 主要内容以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对被邀请谈判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被邀请谈判人
1、被邀请谈判人须为能提供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公告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计算)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须在北京设有常设办事机构(例如总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服务支持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二)产品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为技术成熟产品,具有成功案例。供应商所投满足技术要求的任意产品系列近年来(2012年1月1日(含)-2015年3月31日(含))在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任一)总行数据中心级,或银行同业总行(任一)数据中心级有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系统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服务水平优异。
银行同业:仅计算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文“银行同业”范围均指上述所列银行。
数据中心:指主要业务系统运行的数据中心或信息中心(含灾难备份中心)。
(三)其他要求
1、被邀请谈判人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5、被邀请谈判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请提供能够证明你公司税务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文件,包括:‘资格认定’栏内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证书等。如你公司所在行业尚未实施“营改增”,可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7、被邀请谈判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被邀请谈判人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采购文件,过期将不予发放,且不能参与项目采购工作(领取文件免费,邮件发送):
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3日-10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特别说明:被邀请谈判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须提前准备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14:00-14:3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14: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规定密封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中国银行有权不予接受。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门户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进行发布。八、中国银行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邮 编:100818
电 话:010-66595990/5982
传 真:010-66593267
联 系 人:谌凯、秦泰